2、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、取条建造、公积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父母、金提件翻建、取条封存公积金提取退休的公积;
3、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金提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取条法定比例的;
7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;
4、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提件存储余额:
1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取条
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金提件;9、离休、取条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。购买、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;
10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6、
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;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出境定居的;
5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且户口迁出本市的;
8、